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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长豆角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相关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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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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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湖******有限公司于2023年9******中学食堂(以下简称当事人)制售的长豆角(购进日期2023-9-21)进行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克百威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监督抽检不合格批次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送达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在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长豆角,当事人已停止采购该类长豆角食品原料。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9月21日从桂阳县某处购进长豆角125kg,购进价格为3.8元/kg,截止2023年10月23日我局查处之日,上述批次长豆角已制售完毕(含抽样2.8kg),违法金额共计475元(含抽样样品),当事人构成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进购食品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违法所得为475元。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该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75元,罚款10000元;对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决定
桂阳县市场监管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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