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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盐菜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相关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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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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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对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采购使用的盐菜(购进日期2024-1-7)进行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监督抽检不合格批次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送达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在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盐菜,当事人已停止采购该类盐菜食品原料。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月7日从桂阳县某处购进盐菜2.2kg,购进价格为20元/kg,截止2024年2月5日我局查处之日,上述批次盐菜已制售完毕(含抽样样品),违法金额共计44元(含抽样样品),当事人构成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该违法行为,因当事人采购上述食品原料时查验了供货者的身份证明,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条款6.3.1.3项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36条及《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9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免予处罚。
桂阳县市场监管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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