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已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已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二、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桂东县寨前镇等4个乡镇中心村等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预算金额:895万元。
(四)项目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 0.31 万亩,其中新增建设面积 0.22 万亩,提升改造面积 0.09 万亩。内容包括:1、田块整治工程266.3 亩;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2860 亩;3、灌溉与排水工程排水渠共4条960m,灌渠共 18 条9415m,管灌(高效节水)500亩,4、田间道路工程机耕道共 5 条2540m。5、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3 处720m等。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其他要求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9月23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已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已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二、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桂东县寨前镇等4个乡镇中心村等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预算金额:895万元。
(四)项目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 0.31 万亩,其中新增建设面积 0.22 万亩,提升改造面积 0.09 万亩。内容包括:1、田块整治工程266.3 亩;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2860 亩;3、灌溉与排水工程排水渠共4条960m,灌渠共 18 条9415m,管灌(高效节水)500亩,4、田间道路工程机耕道共 5 条2540m。5、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3 处720m等。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其他要求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9月23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