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等3个乡镇吴山村等1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七标段(农田地力提升)(第二次)已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湘农发(2024年)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等3个乡镇吴山村等1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七标段(农田地力提升)(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华塘镇、保和瑶族乡、鲁塘镇3个乡镇吴山村等15个村。
2.3建设规模:项目区域范围涉及******街道15个行政村,项目区内耕地面积1.0万亩,拟计划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0.15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0.85万亩,主要为贫瘠土壤改良。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6缺陷责任期:执行相关文件的规定。
2.7招标范围:种植绿肥和施生物有机肥。通过种植绿肥、施用生物有机肥等措施,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及治理耕作层土壤(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8最高投标限价:******.47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经营内容包含有土壤修复或土壤改良或有机质提升等相关内容;
(2)财务要求:******银行资信和财务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不作资格要求
(说明: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完成该项目能力的证明材料,仅能设置一项工程业绩且该项业绩的具体要求参数(如长度,面积,高度,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规模的50%)
(4)信誉要求:******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5)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农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三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半年2024年7月-2024年12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
(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1月 24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2月 18 日9 时 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 02月 18 日9 时 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招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BidOpening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开标室(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8.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0。移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0、******,介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66、******。
8.2 代理服务费:参照计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8.3 请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定现场管理人员按《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农办函[2021]174号)进行考勤考核。
******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上发布。
10.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农村局,电话:******。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服务中心
地 址:郴州市梨树山大道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七里洞村拇指时代1206室
项目负责人:段平丽、周芳、雷秋艳
电 话:******、******
电子邮件:******1@qq.com
文档附件: |
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等3个乡镇吴山村等1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七标段(农田地力提升)(第二次)招标公告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