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桂东县寨前镇等4个乡镇中心村等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项目名称)郴州市桂东县寨前镇等4个乡镇中心村等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一标段第二次(标段名称)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桂东县寨前镇等4个乡镇中心村等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桂发改发【2024】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桂东县寨前镇等4个乡镇中心村等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
2.2 建设地点:一标段:沤江镇马坊村、新坊乡荷塘村、普乐镇堡下村。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主要建设项目为田块整治总面积113.61 亩、新增耕地 7.05 亩、土壤改良总面积2860.00 亩、灌溉与排水工程:① 岸坡防护工程 720m。②灌溉输水工程:建设骨干灌渠总长度12.695km。③排水工程:建设骨干排渠总长度 2.045km、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0 亩、建设田间道路总长度3.275km。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本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招标控制价:******.76元。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郴州市桂东县寨前镇等4个乡镇中心村等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一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2)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湖南省地方标准B43/T876.1--2014》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30600--2022》要求和施工图纸设计质量标准要求,并在竣工或完工验收中达到合格标准。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其他要求:同一个投标人只能对郴州市桂东县寨前镇等4个乡镇中心村等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二个标段中的其中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A)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B)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5 ☑(B)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 □(A)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6 ☑(B)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A)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B)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9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1月03日 9:30时止(北京时间)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网址:******)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 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B) 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03 09:3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三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综合评估法II□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A) 招标人定于(具体时间)在(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8.1☑(B)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农村局,电话:******。
11.其他内容
11.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0。移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0、******,介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66、******。
11.2 代理服务费:根据【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取为:¥27788.00元,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11.3 请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http://******/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定现场管理人员按《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农办函[2021]174号)进行考勤考核。
11.5******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12.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服务中心
地 址:******服务中心8楼
联 系 人:何志军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2栋1106室
项目负责人:郭维刚 阳小丽 谢志郴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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