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精细化工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9日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服务中心 (采购人)的委托,对 资兴市精细化工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 公告邀请 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 资兴市精细化工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24】060号
3、委托代理编号:ZKGSF(ZB)-******
4、采购项目预算:******.81元,最高限价(如有):******.81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120日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资兴市精细化工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81元 | ¥******.81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芳头小区1期2栋2单元4楼)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资格声明、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芳头小区1期2栋2单元4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7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星交易中心(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为 2024年7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星交易中心(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王女士
2、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服务中心
(2)地 址:资兴市鲤鱼江
(3)联系人:王女士
(4)邮 编:423400
(5)电 话:******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有限公司
(2)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芳头小区1期2栋2单元4楼
(3)联系人:雷漂漂、黄波
(4)电 话:******、******
(5)电子邮箱:******
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理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人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单位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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