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有限公司特种气体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230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特种气体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白石渡镇宜章氟化学循环产业开发区纬五路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新建一套******Nm³/a工业级乙炔生产装置,原环评中电子级乙炔提纯装置所需工业级乙炔由本厂直接生产,不再外购,剩余部分工业级乙炔直接外售;新建一套7.8t/a氢气生产装置,原环评中电子级溴化氢提纯装置所需氢气由本厂直接生产,不再外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电石投料粉尘(颗粒物)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制氢解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通过“设置直接连接+水喷淋”处理达标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甲醇制氢装置区、乙炔生产过程无组织废气、电石渣沉淀池废气、丙酮充装废气、乙炔充装废气为无组织排放,上述废气预测分析可以达标排放,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电石制乙炔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生产废水(电石渣浆废水、净化废水、中和废水、油水分离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系统排污水)均排入电石渣浆沉淀池内,澄清后一部分回用到生产线水。甲醇制氢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依托)处理后外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水喷淋塔废水依托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可行,可以达标排放。 3、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电石渣、废分子筛、布袋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润滑油及其废包装、废甲醇制氢催化剂、废吸附剂、废包装。废分子筛属于一般废物,委外进行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进入反应器再利用,不外排;电石渣委外进行利用(作为水泥窑或制砖厂原材料);生活垃圾经分类、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能回收利用或合理处置,方法可行,项目固废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 地下水防污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检测的防控措施;生产装置区、甲类仓库、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均采取重点防渗,其他乙类、丁类厂房、动力站、办公楼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了有效预防,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土壤: 做好易污染区域地面的防渗、防漏及防腐保护,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并对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壤进行监测,项目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6、噪声: 噪声采用以下防治措施: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声设施;振动转动设备安装时设置减振支座,包扎阻尼材料;合理布局;加强设备运营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维护。 7、风险: 本项目风险源主要涉及风险物质、污水的泄漏以及电石火灾爆炸;单位采完备、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8、生态: 项目位于郴州市宜章氟化学循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以东,为园区规划用地。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场地及周围1km范围内没有法定生态保护区,没有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栖息地,不涉及迁徙鸟类的重要繁殖地、停歇地、越冬地以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等。区域植被覆盖率较高,生态环境较好。现项目所在地已进行了场地平整。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要求,对项目进行了三次公示,分别为确定环评单位的第一次网络公示,征求意见稿第二次网络、报纸、现场公示,受理前公示。2023年10月7日进行第一次网上公示;2024年4月08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发布了第二次公示,2024年4月8日-4月13日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张贴公示,2024年4月10日和2024年4月11日在郴州日报上进行了两期报纸公示。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站上进行了第三次网络公示。三次公示均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