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的嘉禾县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嘉禾县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4]0256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JX2024-ZB-049
4、采购项目预算:90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单位:元) |
最高限价 (单位: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01 |
嘉禾县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 |
嘉禾县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批 |
900000.00 |
7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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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人民币):10000.00元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2)□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公开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用户登录”“我要投标”“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5年1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_
4、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及解密,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BidOpening)在规定时间自行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建议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容量为200MB以内。
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止(5个工作日)。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zs.gov.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
(2)地 址:郴州市嘉禾县
(3)联系人:骆先生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文锦路鑫沙苑A2栋2单元205-207室
(3)联系人:张璐
(4)电 话:******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4)电 话:******
十、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不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3、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4、请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湖南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TPBidder/pages/customframe4bid/DownLoad/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zip
5、 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移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0、0731-******,介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66、******。
6、由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选择IE11浏览器进行文件解密,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7、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将采取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8、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0
文档附件: |
嘉禾县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招标公告相关附件.zip |